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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2早上,很榮幸的受北市府文化局邀請,

擔任臺北市街頭藝人視覺藝術類的評審

也就是傳說中那個比律師錄取率還低的審核活動。




地點是在國父紀念館,同一天還有其他類組的審查一起進行,

因為評審時間不長,所以評估審視時間蠻有限的,

感覺整個行程有點緊湊




每位參選者都蠻有想法熱情

有的也很有自己的創作方向





這次參賽圖像類蠻多人的,大部分還是以人物肖像為主。




當然除了人物肖像外,還有其他類型的藝術工作者




每位評審老師都很仔細地在旁觀察參選者的一舉一動,

有時也會提問一些相關的問題,觀察參選者的應對方式



(參賽者很多,隨機挑選幾張照片作圖示。)


整個過程在全部審視參賽者的現場實作後,

評審們回到會議室做最後的討論,

結果光討論也將近花了2-3個鐘頭,可見大家謹慎的態度。


這次我個人評審的感想,大致上每位參選者的水平都蠻平均的,

問題也差不多,很多問題都是在參賽辦法中有列出來的項目

可惜的是,有些參賽者沒有把裡面該有的特點發揮出來,

甚至要件上也不齊全。


評審是站在參賽者今天已經是一名正式藝人的觀點作評估,

所以標準上相對會提高門檻,這大概是往常被外界質疑太過嚴格的地方,

今天一起擔任評審才知道大部分評審老師的顧慮

因為一旦拿到證照,就是立即上街頭實作,

似乎沒有行前的審視職前訓練

直接面對的就是市場的現實競爭,實際上壓力很大。


至於錄取結果,主辦單位會在總結資料後,另行通知各位參賽者。


我建議日後想要參加的人,可以先詳讀活動所需的各項要件

你是否都準備齊全?你開發的技藝是否有創意

如何吸引顧客人潮駐足,甚至坐下來光顧你的攤位。


雖說視覺藝術類比較傾向靜態方式,

如何在靜態吸引顧客前來也是很重要的一點,

擺設方式是否有吸引性且穩固,陳列的作品是否清楚有說服力

個人的服裝是否有符合主題規定


實作上,下筆是否大膽不猶豫,

風格是否有個人特色,與其他人有區分

是否會使顧客心情放鬆,自然融入你的氛圍中,

繪製時間的控制,作品的完成度收費方式,

完成的實物是否當場會讓顧客滿意.......


以上是今天評審時的感想,也順便紀錄一下,

提供給有心參加往後甄選的人一個明確方向

一旦參加甄選就要把自己當作已經是正式藝人的心態做準備,

這樣的態度實力,我想每位評審一定都會認同的,

最重要的是千萬不要緊張啊......


希望大家都順利過關,一起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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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