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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漫畫家曾建華老師的部落格,內有漫畫技巧,漫畫教學,漫畫比賽訊息,接受各類漫畫繪製案合作.......還有用不完的熱血.........

部落格全站分類:圖文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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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 09 週四 201420:20
  • CLIP STUDIO PAINT下載日方免費素材的方式

CLIP STUDIO PAINT下載日方官網免費的素材,
必須透過CLIP STUDIO 介面才行,
但繁體版沒這個功能,解決的方法就是灌個CLIP STUDIO,
必須先去下載日文版的試用軟體,
或是到三哥老師的網站下載>>
http://asungo.pixnet.net/blog/post/31084961
有了CLIP STUDIO介面後,就可以下載日方素材了~
但要如何把下載的日方素材登陸到繁版的CSP素材中?
其實很簡單,這邊示範免費的3D人物素材登錄方式>>
擷取  
1-開啟CLIP STUDIO 介面,登錄帳號到授權素材下載3D人偶。
2-下載的3D素材會在目錄的下載資料夾中。
3-挑選你要登錄到繁體版CSP的3D素材。
4-開啟繁體版的CSP,不是CLIP STUDIO 上的那個喔~
然後將素材直接拉到繁版CSP頁面中即可。
5-選擇素材圖層。
6-直接拉到CSP的素材檔案夾,搞定。
其他素材的方式也一樣,只是拉的地方不同,
例如筆刷就拉到CSP相對應的筆刷選單這樣~
總之CLIP STUDIO PAINT 操作就是拉拉拉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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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數位漫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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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 08 週三 201408:49
  • 20141008 紅月

20141008
聽說今晚台灣可以看到月全食(紅月亮~

把之前幫台北市天文館畫的月食圖,

貼出來應景一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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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漫畫雜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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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月 23 週二 201414:15
  • 新港少女李樂~

2014-09-23 13.22.23

兩年前擔任分鏡的作品,終於收到書了,
只因這幾天我都在外奔波,掛號沒人收,
結果收到領件通知才知書早就來了@@

這周有個新書發表記者會,算是正式向外推出(鞠躬~
此書集結眾多老師通力合作完成,相當不容易^^"
聽說一開始提案是有主筆的,但主筆畫了約2回因故無法接手,
結案時間又迫在眉睫,結果我臨時授命前來收尾~
雖說我常擔任救援投手幫人收尾已司空見慣,
而當初也只答應幫忙分鏡而已,
所以之後才又會有其他主筆擔任完稿的情況XD
本以為我分鏡完後就結案沒事,
但因博物館要求品質,劇本與考據也做了修正~
前後又換了幾位完稿主筆,
忽然感覺結案日期遙遙無期@@
最後陳總編希望我能協助完稿品質,
一向好友有所請託,我通常都會幫忙,
所以我又義務擔任修稿紅線的作業,
同一回稿子歷經不同的主筆,也重複的修改好幾次,
曾被我修紅線的主筆應該覺得我很煩吧XD
其實我同一回改了好幾個不同主筆的版本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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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漫畫雜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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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月 11 週四 201416:48
  • 國語日報中學生報連載100期~

100期特刊
 
沒想到我接中學生報的跨版漫畫,
轉眼間已經畫了100多期~
漫畫真的不是嘴巴講講就畫得出來,
還得用時間累積,去畫才有成績^^"

畫了兩年多,每星期都是在跟時間賽跑,
平均一個跨版相當8頁的全彩漫畫內容,
光這個單元,這兩年我就快畫了800多頁~
雖然質量比不上線上的一些少年少女漫畫,
但簡單看得懂才是這個版的訴求,
每個星期的腦力衝刺不是那麼簡單,
感謝其中幾期還有水世老師幫我擋一下,
也很高興讀者反應我畫的內容有趣,
讓他們可以很簡單的了解世界各地時事XD
中學生報真的是份很不錯的報紙,
歡迎國中小的同學們閱讀訂閱(廣告時間~
所以......繼續朝500期前進吧!
還有.....那個編輯你的資料要早點給阿,
每星期都這麼驚險,心臟會受不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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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漫畫雜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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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月 05 週五 201411:37
  • 2014 中秋愉快

2014815
 
祝大家中秋愉快,事事順心~
 
繼續朝著夢想前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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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漫畫雜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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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月 02 週二 201423:31
  • ab西遊記創意大賽「連環漫畫組」初審入圍網路投票

前陣子工會與宏碁辦了一個漫畫創意大賽,
身為工會會員,我也畫了一篇來湊湊熱鬧。

現在已經開放網路人氣活動,
活動時間:8/22~9/4
我的連環作品編號是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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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漫畫雜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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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 02 週六 201412:24
  • 祈福~

nvxing_qidao-001
  
 
面對最近許多的災難....
在此祈望世界平安,台灣平安,大家都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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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漫畫雜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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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 25 週五 201421:17
  • 監察院103年四格漫畫頒獎典禮

很榮幸又受邀擔任這次陽光四格漫畫的評審,
首先恭喜所有得獎者,
還有籌辦這次活動的所有院內人員,
辛苦了~
IMG_1315
IMG_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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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_1305
IMG_1303
IMG_1276  

頒獎典禮依舊在監察院的大禮堂,
這次不但遇見了王院長,
典禮結束剛好是院內對外公開的導覽時間......
2014-07-25 15.31.00
2014-07-25 15.17.31
2014-07-25 15.06.58
2014-07-25 15.06.22

順便了解一下監察院建築的歷史,
也是趟學習之旅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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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漫畫雜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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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 20 週日 201411:11
  • 手機漫畫的分鏡概念

002
最近有朋友提到手機漫畫分鏡與現行的漫畫分鏡有甚麼差別?
有關手機或攜帶式平台的漫畫,這在國外已推動好幾年,
且呈現方式也歷經好幾次演進,從早期有局部動畫的漫畫~
或加入音效的漫畫,掃描漫畫做整頁瀏覽~
到因應平台規格做分格切割的呈現
……
隨著消費者的使用習慣與族群的建立,
這都是漫畫從業人員要去面對的問題與改變,
很可惜目前台灣還是不見有推動這方面的平台出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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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數位漫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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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 18 週五 201413:29
  • 2014 第五屆金漫獎獎勵辦法



金漫獎獎勵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獎勵對象如下:


一、從事漫畫創作之個人。


二、出版發行優良漫畫出版品之出版事業、漫畫出版相關公(協)會及其從業人員。


三、對推動我國漫畫產業有具體成就或貢獻之個人、出版事業、法人或團體。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個人或從業人員,指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國民。


第三條    本辦法獎勵項目如下:


一、漫畫新人獎。


二、原型設計獎。


三、漫畫編輯獎。


四、單元漫畫獎。


五、兒童漫畫獎。


六、少年漫畫獎。


七、少女漫畫獎。


八、青年漫畫獎。


九、年度漫畫大獎。


十、特別貢獻獎。


第四條    本辦法獎勵方式如下:


一、入圍前條第一款至第八款獎項者,每一獎項之名額以三名為限,各頒發入圍獎牌一面;入圍作品由二人以上共同創作者,入圍獎牌各一,但以頒發五面獎牌為限,超過部分,文化部(以下稱本部)同意無償授權由其餘入圍者自費製作。


二、漫畫新人獎、原型設計獎及漫畫編輯獎得獎者各一名,各頒給獎座一座及獎金新臺幣十五萬元。


三、單元漫畫獎、兒童漫畫獎、少年漫畫獎、少女漫畫獎、青年漫畫獎得獎者各一名,各頒給獎座一座、獎金新臺幣三十萬元,另各頒給出版發行上開得獎作品之出版事業獎座一座。


四、年度漫畫大獎及特別貢獻獎之得獎者各一名,各頒給獎座一座,另頒給出版發行年度漫畫大獎得獎作品之出版事業獎座一座。


五、年度漫畫大獎得獎者,由金漫獎評審會(以下簡稱評審會)自獲前條第五款至第八款獎項之得獎者中評選出。


六、得獎作品由二人以上共同創作者,獎座各一。但以頒發五座獎座為限,超過部分,本部同意無償授權由其餘得獎者自費製作;其有獎金者,金均分。


七、評審會應自前條之參賽作品中,評選出各類獎項入圍者及得獎者。但未達標準者,評審會得為減少或從缺之決定。


第五條    為辦理本辦法各獎項之評審事項,本部得遴聘專業人士組成評審會,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評審會應有經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始得開會,並應有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始得決議。


評審委員應就各獎項之參賽作品或參賽者表現,審酌其作品內容、技法、角色故事、延伸或參賽者之具體表現或特殊貢獻等事項進行評審;其評審標準由評審委員會議定之。


評審委員為無給職。但得依規定支給審查費、出席費或交通費。


評審委員應秉持利益迴避原則,公正執行職務;評審委員於評審會議召開前,應簽署聲明書,聲明與評審之報名參賽作品及參賽者無職務或其他利益牽涉,並同意對評審會議相關事項保密。評審委員違反聲明事項者,本部得終止該委員之聘任;評審委員與評審之報名參賽作品及參賽者有職務或其他利益牽涉,或有行政程序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規定情形之一者,應予迴避而未迴避者,經本部查證屬實者,本部並得撤銷該報名參賽作品及參賽者之入圍、得獎資格。


第六條    各獎項報名、參賽者資格規定如下:


一、漫畫新人獎:由報名年度前一年度之一月一日前未曾在我國境內出版並經商業通路發行實體漫畫作品,且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國民報名參賽。


二、漫畫編輯獎:由報名年度前一年內,在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且出版發行漫畫出版品之出版事業擔任編輯職務,對臺灣原創漫畫作品之出版及推廣有具體成效或特殊表現之國民報名參賽。


三、原型設計獎:由報名年度前一年內在我國境內出版發行之實體漫畫作品(前開日期之規定,均依版權頁登載日期為準),且實際參與原型設計之國民及出版發行參賽作品之出版事業報名參賽。


四、單元漫畫獎:由報名年度前一年內在我國境內出版發行實體漫畫作品(前開日期之規定,依版權頁登載日期為準) 或未出版發行實體漫畫作品之國民報名參賽,或委託出版發行參賽作品之出版事業報名參賽。


五、兒童漫畫獎、少年漫畫獎、少女漫畫獎、青年漫畫獎:由報名年度前一年內,在我國出版發行實體漫畫作品(前開日期之規定,依版權頁登載日期為準)之國民及出版發行參賽作品之出版事業報名參賽。


六、特別貢獻獎:由報名年度前一年度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且對推動我國漫畫產業有具體成就或特殊貢獻之國民報名參賽,或由政府機關、學術機構、大眾傳播事業、法人、團體、學者專家就推動我國漫畫產業有具體成效或特殊貢獻之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國民推薦參賽;推薦人如獲聘為評審委員,得於評審會議時,陳述推薦理由,但於評審得獎人人選時應自行迴避,不得參與投票。


七、發行漫畫出版品之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或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不得報名參賽。


第七條    各獎項參賽作品之應備條件:


一、漫畫新人獎:參賽作品不限主題及呈現方式,內容應具完整性。已出版或未出版之作品皆可報名參賽,未出版之作品需以A4或B4之紙張規格報名參賽,其頁數不得少於四十八頁。


二、原型設計獎:參賽作品不限主題、格式及色彩,就已出版發行之實體漫畫作品中,針對個別人物、器物,挑選至少六幅足資結合漫畫主題、凸顯造型特色之原型設計畫稿(可為複印品),以A4或B4之紙張規格,並輔以設計理念以及參與設計人員背景說明呈現。


三、漫畫編輯獎:參賽作品不限主題及呈現方式,就已出版發行之實體漫畫作品,輔以結合資源、完整展現漫畫主題之編輯過程以及參與編輯人員背景說明,且為出版漫畫書版權頁所載之主責編輯職務者。


四、單元漫畫獎:參賽作品不限主題,應以單格、四格或多格方式呈現。已出版或未出版之作品皆可報名參賽;未出版之作品需以A4或B4紙張規格報名參賽,且篇幅不得少於四十則。


五、兒童漫畫獎:參賽作品不限主題及呈現方式,應以未滿十二歲之讀者為主要閱讀對象,包括幼兒識讀、趣味、科普、知識、教學等皆可。


六、少年漫畫獎:參賽作品不限主題及呈現方式,應以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少年為主要閱讀對象。


七、少女漫畫獎:參賽作品不限主題及呈現方式,應以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少女為主要閱讀對象。


八、青年漫畫獎:參賽作品不限主題及呈現方式,以十八歲以上青年為主要閱讀對象,內容非屬第五款至第七款者。


第八條    各獎項一律採網路報名,各屆報名須知由本部另定之。


      入圍及得獎者均以報名參賽表所載資料為準,報名參賽者或推薦參賽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


第九條    本部應就報名、參賽者資格、參賽作品及報名應檢附之文件、資料進行審核,未符規定,經通知限期補正,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仍不全者,均不予受理。補正以一次為限。


第十條   對於各獎項入圍作品或參賽者資格有疑義時,應於入圍名單公布後十日內,檢具相關書面資料向本部提出,逾期提出者,應不予受理。


第十一條   報名者、入圍者、得獎者應履行之負擔規定:


一、不得以虛偽不實之文件、資料報名參賽。


二、應擔保其入圍、得獎之作品,均無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或其他權利或違反法律規定之情事。


三、應為入圍、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授權本部、本部授權之人,自該屆金漫獎入圍名單公布之日起,得永久將入圍、得獎作品之封面及其內容推廣使用。


四、依本部指定時間及方式領取獎金。


五、前項第三款所稱使用,係指於推廣活動中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展示、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全部或部分入圍、得獎作品。


第十二條   違反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之一者,本部應撤銷其入圍、得獎資格,入圍、得獎者並應將獎牌、獎座及獎金繳回本部。


違反前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者,視同放棄獎金請求權。


經本部撤銷入圍、得獎資格者,自撤銷之日起二年內,不得報名、參賽本部金漫獎之各類獎項;其獎金未全數繳回者,亦同。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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