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最近身邊某位苦主親身經歷的事,

也常見到網路有許多類似的案件.......


剛好有畫過這個題材,就拿出來應景一下( 喂!


行走江湖免不了遇到要比稿的案子,

尤其是新手,你今天不是大師,也沒有任何經歷,

想要在眾多的競爭對手中脫穎而出,

總是要下一番廝殺才行。


這感覺就像武俠小說中的比武招親,

誰的武功高強,誰就可以贏得美嬌娘。


其實我不反對接案比稿,憑實力拿案子是天經地義,

這樣對案主是品質的保證,也會讓他覺得付出去的錢是他要的結果。


但有些黑暗組織偏不按牌理出牌,

總把創作者當廉價勞工,甚至免費的實驗品利用。


這邊良心建議發案主,真要比稿的話,請先訂出比稿標準,

有個樣圖參考或完稿方向,創作者自會評估自己的實力,

這樣就不會發生畫好的圖,只一句:【品質未達標準,無法採用.....】


結果浪費彼此的時間,甚至發生令人無法接受的情節!?


畢竟創作出來的東西,不管好壞都是要花時間心血去完成的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曾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9)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