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簡介
新北市文化局為了打造新北市成為台灣動漫文創產業之都,特別舉辦了「新北市動漫畫原作劇本競賽」,參賽者須以新北市做為背景主軸,發展出可以製作為90分鐘動畫影片或是160頁的漫畫原作劇本。參與比賽者應提供劇本之故事大綱、人物設定、場景說明等基本設定資料,並提出投稿作品之部份完整劇本以及與劇本相關之附件。首獎三名可以各得到獎金20萬元,優選、佳作也可各得到10萬元及5千元的獎金,得獎作品還有機會獲得廠商合作,發展成後續的動畫電影或是漫畫發行。

比賽辦法
•徵稿內容:
徵稿內容以新北市之人、時、地、物等之新北市意象為主軸發展的原創故事,並以「可製作成動畫影片或漫畫單行本」為目標所完成之原作劇本。
該原作劇本內容需包含故事大綱人物介紹場景說明等基本設定資料之文字說明,及投稿作品須為至少35頁之部份或完整劇本
劇本內容須打字而成,字體以標楷體、大小等級12為準。 除劇本內容外,參賽者可檢附與劇本相關之附件,如分鏡(表)、人物或場景設計圖等有利瞭解該劇本內容之資料。

•參賽者之資格:
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國民。
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
發行漫畫出版品之政府及公營事業機構不得報名參賽

•評選方向:
預計邀請國內知名動漫創作者、動漫畫編劇、動漫畫相關業者導演或專業人士等人組成評審團,進行初選、決選兩階段評選參賽作品內容是否符合本次徵件之主題。
將廣邀專業評審依故事精采程度、內容深度與廣度、以及原作故事本身未來是否有延續發展性作為主要依據進行審查。
本次賽程分初選及決選,初選將選出20名入圍者,決選將選出3名首獎2名優選獎10名佳作

報名表下載
請點選 此處 下載申請表與切結書後,以下列兩種方式進行報名:

網路投稿
將填寫好資料之申請表、切結書及依規定完成的劇本檔案郵寄至收件電子信箱script@sac.idv.tw
(上官網依網頁指示進行操作)

郵寄投稿
將填寫好資料之申請表、切結書及依規定印列而成的劇本郵寄至「台北市北投區大業路280巷9弄16號石破天驚行銷股份公司收」

收件截止日
中華民國100年10月20日前(憑郵戳或電子郵件時間)

獎勵辦法、獎金與方式
首獎三名,頒與獎盃與獎狀各1份,及各獲獎金新台幣獎金20萬元。
優選貳名,頒與獎盃與獎狀各1份,及各獲獎金新台幣獎金10萬元。
佳作拾名,頒與獎盃與獎狀各1份,及各獲獎金新台幣獎金5千元。

獲首獎三名者需101年4月底前完成全部劇本內容並完成繳交。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將視情況是否增設最終比賽進行冠軍選拔, 選拔方式及獎金將另行通知及公布。

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必須為未以類似型態發表過或得獎過的作品。
2.入圍者、得獎者應為入圍、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自頒獎典禮之日起,得運用各種方式推廣入圍、得獎作品,且同意本局及本局授權人推廣入圍、得獎作品時,得使用入圍、得獎作品之封面及其內容。
3.前項所稱使用,係指於推廣活動、方式中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展示、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全部或部分得獎作品。
4.入圍及得獎作品無償授權本局及本局授權人,作為後續漫畫、動畫及其他比賽等公益活動之題材,對於後續延伸發展各項比賽或題材時,所做之各項修改與修正,得獎者皆需同意配合,並不得向本局為任何延伸利益之請求或分配。
5.入圍或得獎之作品,如有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令等情事或得獎者不符上述規定,經查證屬實者,本局得撤銷入圍、得獎資格,入圍、得獎者並應將獎金、獎狀、獎座繳回本局。
6.三名首獎獲獎者之該原作劇本日後若獲延伸發展等商業運用,獲獎者需提交商業獲利之10%予新北市政府作為公益活動之用,並由新北市文化局代為管理並執行。
7.依稅法規定獎金超過NT$20,000者,承辦單位依法代扣稅額。



 




活動部落格:http://ntcmagic.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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