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31 12.16.10  

今天臨時被召喚去文化部開會,針對最近有關動漫畫園區的議題,鄭麗君部長邀請業界與漫畫家作諮詢....

 

很高興鄭部長能夠親自與大家面對面討論,顯見她對這個產業的用心~

 

當然機會難得,我也提供了一些個人對建構園區基地的看法,還有現階段台灣創作者面臨的困境作些建議,因為時間蠻有限的,也感謝部長讓每位到場人士都有機會發言,我把我會中提到的部分整理一下,雖說未必有甚麼非常有建樹的發言,但也希望能給部長與每位長官們一些想法~

 

-----------------------------------------------------------------------------------
因為我是最底層的創作者,單就創作者的需求作些看法~

台灣漫畫是否有市場?有的!看看每年動漫展&同人展的人潮,但都被國外或是二創的賺走~

台灣是否有漫畫人才?有的!但創作者缺乏適當的發表舞台,所以都轉往同人發展或網路發展(社群),目前台灣漫畫家,大部分的創作收入不成正比,稿費偏低,無法支撐經濟專心創作,所以很多必須兼差創作,大部分接出版社或國外的案子維持生活,又受限市場區隔,只能一直以所謂的商業題材打轉,結果出來的作品就欠缺多元性。

因為商業發表平台不多,職業漫畫家沒同人作家來的活絡,作品一直無法推展順利,相對一般大眾對這個職業的尊重度或投入度就不是那麼大。

談到漫畫園區部分,現階段的動漫族群都有園區恐懼症(爆~

根據以往的經驗,園區給人的印象就是建設,蓋房....且大部分的經費都是耗費在這上面,底層創作者根本無法感受到園區帶來的效應,最後房子蓋好了,還是欠缺最重要的內容產能。

甚至蓋好的園區經營方式,也以招商或是邀請創作者進駐,搞得像是在租店面,失去該有研發與刺激產業界的功能。

作者進駐基地園區的用意為何?如果只是要拉抬園區的價值,那根本是錯誤的,應該是園區有甚麼功能可以吸引創作者進駐,要不一般創作者在自己的工作室工作即可,何必到園區工作?是否有就業機會?是否有工作資源的提供?是否有外面沒有的技術資料可用?甚至可以在基地園區中有國際交流的功用。

建議在蓋園區之前,先把具體的規劃與人員組織好,內容導向訂出明確項目,才有辦法說服大眾,內容才是原本要去著重的重點,要以基層創作為優先,沒有持續的內容產能,房子蓋得再好還是沒用~

如果還是以推放幾個圖像供民眾拍拍照或是保存作品作為所謂園區的思考,這是展場或博物館的思維,當然也是要做,但對整體產業幫助不大~要往前走而不是原地踏步。

寧可把蓋房的錢投資現有的創作者身上,持續產出大量的作品,有源源不斷的內容產能,園區才會豐富,吸引更多的人才進駐。

基地園區就是要創造該文化的經濟產能,在以不干涉創作的前提下,開發新技術,提供創作方向與建議給創作者,保護創作者的作品。

會建議成立獨立的動漫畫組織或部門,來整合ACG資源,而不是像現在分屬不同部門,資源分配不均,延伸性斷結,無法統合的窘境。

我也提出幾個建置園區基地前,幾個需先去具體面對的問題:

如何提供創作能量給創作者?
如何提供平台發表?
如何提高漫畫產能?
如何穩定創作者收入?
如何把作品做延伸或媒合?
如何把本國的作品推銷國際?
如何保護本國的創作者(著作權)?

如果可以先把這些規劃詳細表列,以及執行的可能性,或許再來思考建構動漫基地的可行性會比較實際點。

現階段是網路&個人經營的時代~有的創作者比出版社還會經營自己,是否要針對未來漫畫的發展走向,建構適合創作者發表的平台與技術,提供技術資源給各出版社或個人工作室使用,例如雲端與資料建構,創作者可以自由使用的素材,這方面的技術可與相關科系學校作結合。

最後我也私心提到.....

拍一部電影或動畫的費用,幾乎可以畫好幾百,甚至好幾千本漫畫作品.......漫畫才是CP值最高的文化武器,雖然在場有許多動畫導演前輩在場(被打~

請把經費或資源,【直接】投注在創作者身上,這才是創造國家文化的最根本來源。

-----------------------------------------------------------------------------------

以上是個人淺見,還是有許多不足,不過會中也有許多老師提到很多不錯的建議,部長也承諾會成立動漫畫的獨立組織或部門,專門處理ACG這一塊的發展規劃,也構想成立相關的研發中心之類的,至於漫畫基地目前確認的是,會利用舊有資源來整合規劃,不會蓋新的...也會對基層創作者作出一些實質上的照顧計畫...等等。

總之,也只能期待日後是否能踏實的去執行,才是大家所樂見的~

不過第一次有文化部長會這麼認真思考動漫的發展,也是非常高興地~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曾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