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辦法 | |
徵選方式 |
(一)參賽對象:不拘。
聯絡電話:(07)554、9696分機212 傳真:(07)554-6749。
( LOGO)設計比賽」字樣。
( http://www.charts.kh.edu.tw/kcc-logo/index.html ),並專函通知得獎人, 作品將於高雄市議會展出並擇期公開頒獎。
(請浮貼於作品背後)、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一份(如附件二)、燒錄光碟CD一份, 繳交作品規格不符或資料不全者則不納入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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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規格 |
(一)、必須以電腦完稿,設計作品之完成尺寸不得小於 15×15 公分,用色以標準CMYK印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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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方式 |
(一)評選時將考慮其代表性、完整性、創意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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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一)、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參賽作品若有抄襲不實者,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外,如獲獎則取消資格。
本資訊引用自:http://www.charts.kh.edu.tw/kcc-logo/index.html |
- Nov 08 Sat 2008 10:09
高雄市議會LOGO設計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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