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行政院新聞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輔導並鼓勵出版業者提升中小學生優良課外讀物之品質,特舉辦本評選活動(以下簡稱本活動)。

二、申請人資格及參選讀物之規定
(一)申請人以於中華民國(以下同)一百年一月一日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出版發行 (以版權頁日期為準)圖書(包含電子書)、套(叢)書或雜誌之法人、商號、團體、個人為限。
(二)參選讀物為套(叢)書者,應於前款所定期間之最終日前全部出版發行完畢。參選讀物為圖書、套(叢)書之再版書,其編排、內容或印刷品質較前版為優者,亦得申請參選;前開日期之規定,均以版權頁登載日期為準。

(三)參選讀物不包括影印書及各級學校教科書。
(四)參選讀物之內容、字體大小、印刷品質與紙張以適合學齡前兒童及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學生閱讀為主。

三、參選類組
(一)圖畫書類:以圖畫或繪本為主之讀物。
(二)科學類:包括「自然科學」及「應用科學」二類。
(三)人文類:包括「地理」、「歷史」、「藝術」、「哲學」、「宗教」五類。
(四)文學語文類:包括「文學」及「語文」二類。
(五)叢書、工具書類。
(六)漫畫類
(七)雜誌類。

四、評選作業
  (一)參選讀物之評選工作,由本局遴聘專業人士組成評選小組擔任,
         評選標準由評選小組議定之;評選委員為無給職,但得依規定支
         給審查費、出席費或交通費。
   (二)評選委員應秉持利益迴避原則,公正執行職務。
   (三)評選小組之決議,應經全體評選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以出席
         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行之。前開決議,並應經本局核定。

五、報名表索取方式及報名應具文件
(一) 報名表件取得方式如下:
1. 網站下載:請至本局網站詳閱相關資訊及下載報名表格,網址為:http://info.gio.gov.tw
2. 傳真索取:傳真號碼為(0二)二三五一五四五二。
(二) 報名應檢附文件:
1. 表一:申請人基本資料(為法人、商號者,應檢附公司、商業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一份;為團體、個人者,應檢附團體立案證明或我國國民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2. 表二:參選讀物統計表。
3. 表三:參選讀物資料(大陸地區簡體字圖書合法授權在臺發行正體字者,應檢附經本局許可之核准函影本)。
4. 參選讀物每種一冊;如以再版書參選者,並應檢附前版讀物每種各一冊。

六、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自一百年十二月一日至同月三十一日止,逾期不受理。
   (二)一律採網路報名(網址:http://info.gio.gov.tw),完成報名之
     後,申請人應以A4紙列印報名表,並加蓋申請人印章(申請人如
     為法人,應蓋妥法人及其負責人印章),連同報名應檢附之文件、
     參選讀物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本局(臺北市天津街二號)出版處第四
     科,並請註明「參加中小學生優良課外讀物推介評選活動」。郵寄
     者以郵戳日期為憑,親送者應於本局上班間內送達,並以本局收
     文章所載日期為準,逾期本局將不受理。
   (三)報名應檢附之文件、資料或應備內容有不全者,經本局通知限期補
         正,屆時不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應不予受理。補正以一次為限。

七、授權及推廣方式
   (一)申請人應為參選讀物之著作財產權人,且申請人同意參選讀物獲推
         介者,無償永久授權該讀物之封面及表三所載「內容摘要」文字(以
         下簡稱「授權標的」)予本局、本局再授權之人及因組織法規變更
         後,承受本活動業務之行政機關,於國內外重製、編輯製作、發行
         「行政院新聞局第三十四次中小學生優良課外讀物推介清冊光
         碟」,並於本局辦理之各項推廣活動中,公開播送、公開傳輸用。
         上項授權範圍包括將表三所載內容摘要文字增、刪、潤飾及在國內
         外重製、編輯、散布、公開播送及公開傳輸等。
   (二)申請人並同意本局及本局再授權之第三人為編輯「行政院新聞局第
         三十四次中小學生優良課外讀物推介清冊光碟」之必要,得將表三
         所載之內容摘要文字增、刪、潤飾。
   (三)凡經推介之讀物,本局將分送全國各文教機構及各國中、小學校圖
         書館供選購參考,並辦理各項推廣活動。

八、注意事項
(一)評選委員對參選讀物之類別有修正權。
(二)參選讀物無論是否推介概不退還。
(三)參選讀物涉及著作財產權糾紛者,應由申請人自行負責,概與本局無涉。

九、組織改造後本要點有關本局權利及義務移轉承受機關之規定
因組織法變更,本要點有關本局權利及義務,由承受本要點業務之行政機關概括承受。


 


 


詳細辦法與報名表請至新聞局網站查詢:http://info.gio.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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