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活動說明
一、目的
桃園縣政府勞動及人力資源局為增進民眾對職場歧視等相關議題之關注,公開徵求廣大創意好手們,將創意想法或職場經歷,以「防制就業歧視」為題,徵求創意漫畫和文章作品競賽,並將得獎作品印製成冊,透過文字的敘述、圖畫的展現,以淺顯易懂的方式將防制就業歧視觀念更深入傳達給民眾。

二、活動時間
徵件時間:2013/7/1-9/27下午5點止 (以送達至活動小組或上傳網站之時間為準)
公布得獎名單:2013/10/28
網路票選活動:2013/10/28-11/10


三、徵件主題:
防制就業歧視(題目自訂,歧視種類請依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

四、徵件類型:
作文類、漫畫類 (皆可報名,不限個人參加件數,但各徵件類型每人限獲獎1件)

五、徵件對象
報名組別:
1.學生組(國中以上之在學學生)
2.社會組(15歲以上未就學者)
註1:學生組於徵件時間內以傳真、圖檔上傳、郵寄、電子信箱方式,提供在學證明,逾期未補正者視為報名社會組。
註2:若報名者未滿18歲,須由法定代理人出具同意書。


貮、投稿方式























組別說明
作文類

內容 


1.寫作形式為散文,總字數800-1500,內容需為原創、從未對外發表且符合主題。 
2.透過故事、情境的發揮詮釋防制就業歧視之精神。
報名方式※以下擇一方式報名。








1.線上報名:
於活動網站完成報名及文章編寫,上傳成功即可。
2.紙本報名:
下載報名簡章填妥後連同文稿正本於徵件時間內送達至活動小組。電腦正體中文字、字級14、標楷體、固定行距24、以word文件檔案中文A4直式橫書繕打列印出紙本。
漫畫類內容1.圖畫形式不拘,內容需為原創、從未對外發表且符合主題。
2.以驚奇、逗趣或溫馨等令人印象深刻、易懂的圖畫傳達防制就業歧視之精神。
報名方式電腦繪圖







1.於活動網站完成報名,並將作品上傳至活動網站,作品A4比例,解析度72dpi之RGB圖檔,檔案格式限JPG/GIF/PNG,檔案大小1MB以內,且作品名稱及作品介紹不得使用不符合html規格之特殊符號。
2.請自行保留原始檔案(A4尺寸210mmx294mm,解析度300dpi以上之印刷輸出格式圖檔),入圍決選參賽者需於本小組通知時間內將作品原始檔燒錄至光碟送達活動小組,違者取消資格由次一序位者遞補。
紙本繪圖下載報名簡章填妥後連同紙本作品(A4尺寸210mmx294mm)於徵件時間內送達至活動小組。來稿請以掛號信件投寄之,並於信封上註明「徵件投稿」字樣。








註1:不限個人參加件數,但各徵件類型每人限獲獎1件(以最高獎項為準,人氣票選則不在此限)
註2:聯絡方式 
寄送地點:台北市105松山區南京東路5段63號3樓,請註明「就業零歧視 工作好樂事」活動小組收字樣。 
聯絡方式:「就業零歧視 工作好樂事」活動小組服務專線:
楊小姐,02-87871111分機2310, E-mail:dorisyang@staff.1111.com.tw


参、評選與獎項 
一、評選標準: 
1.作文類、漫畫類以此三大項目進行評分
【主題意涵呈現(50%)】、【原創性:內容及意境(25%)】、【技巧表現:精彩度與趣味度(25%)】
2.邀請專家學者評選出得獎作品,擇日召開頒獎典禮頒予獎項及獎牌。


二、獎項規畫:
































作文類漫畫類
 學生組
社會組 學生組社會組
優等各組選3名
5,000元禮券+獎牌/名優等各組選3名5,000元禮券+獎牌/名
甲等各組選4名
3,000元禮券+獎牌/名
甲等各組選4名
3,000元禮券+獎牌/名
佳作各組選5名
1,400元禮券+獎牌/名
佳作各組選5名
1,400元禮券+獎牌/名
人氣票選獎選1名禮券+獎狀人氣票選獎選1名禮券+獎狀
※活動辦法依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一、相關規則





























1.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之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就因此產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賠償。
2.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它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3.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禮券、獎牌,並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會員登錄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4.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5.參賽者或得獎者作品應為原創且從未對外發表,亦不得抄襲他人或妨害他人著作權,一經查證屬實,即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取之所有獎勵並公佈之,相關法律責任亦由投稿者自負。
6.所有獲獎之作品授權主辦單位,日後不限地域、次數、時間及無償使用。主辦單位擁有擷取部分片段作為活動宣傳使用之權力。
7.主辦單位僅以網站、電子郵件、電話三種方式通知獲獎訊息。
8.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還,請自行留存備份。
9.主辦單位保留隨時取消、終止、暫停或修改本活動之權利,相關時程將視參賽狀況調整,以活動網頁最新公告為準,請參賽者隨時留意最新訊息。
二、入圍、得獎及領獎注意事項











1.得獎者須配合出席頒獎典禮,若不克出席,請委派親友代表參與,並附上得獎人同意授權書,以維護得獎者權益,避免盜領。若無代表人出席,則需另外提供個人基本資料經主辦單位確認後再以郵寄方式補發。
2.得獎結果將於頒獎典禮現場公佈,獎品視得獎人資料確認無誤後(身分證明文件)即可領取。
3.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8類之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及第3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10%;納稅義務人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20%。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13條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如有上揭之所得,扣繳義務人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台幣2,000元者,免予扣繳,但次年1月底前仍應開立免扣繳憑單申報;對同一納稅義務人全年給付所得不超過新台幣1,000元者,得免列扣繳憑單申報。所兌換之稅款將由桃園縣政府勞動及人力資源局代為扣繳,並寄送扣繳憑單。

 

官方網站>>


http://www.074.com.tw/events.asp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曾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